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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流

海运进出口操作流程

大概流程:收货人预备进口单据→换单→报检→报关→办理设备交接单→提箱→提货

进口单据

  1. 收货人向货代提供进口全套单据;货代查清此货物由哪家船公司承运、哪家船代操作、在哪里可以换取提货单(小提单)
  2. 进口单据包括:带背书的正本提单或电放副本、装箱单、发票、合同(一般贸易)。
  3. 货代提前联系场站并确认好提箱费、掏箱费、装车费、回空费。

换单

  1. 货代在指定船代或船公司确认该船到港时间、地点,如需转船,必须确认二程船名。
  2. 凭带背书的正本提单(如果电报放货,可带电报放货的传真件与保函)去船公司或船代换取提货单(小提单)。
    注:“背书正本提单”两种形式
    1. 提单上收货人栏显示“订舱人”,则由发货人背书;
    2. 提单上收货人栏显示真正的收货人,则需收货人背书。

报检

检验检疫局根据“商品编码”中的监管条件,确认此票货是否要做商检。

报关(清关)

  1. 收货人如果有自己的报关行,可自行清关,也可以委托货代的报关行或其他有实力的报关行清关
  2. 报关资料包括:带背书正本提单/电放副本、装箱单、发票、合同、小提单
  3. 海关
    通关时间一个工作日以内
    特殊货物二到三个工作日

    查验

    技术查验依据单据以及具体货物决定是否查验
    随机查验海关放行科放行后,电脑自行抽查。

办理设备交接单

  1. 货代凭带背书的正本提单(电放放货的传真件和保函)去船公司或船代的箱管部办理设备交接单。
  2. 设备交接单:它是集装箱进出港区、场站时,回箱人、运箱人与箱管人或其代理之间交换集装箱及其他机械设备的凭证,并有管箱人发放集装箱凭证的功能。它分进场和出场两种,交换手续均在码头堆场大门口办理。

注:拼箱货(CFS条款交货),凭船代业务部进口科的通知单到箱管部交纳进口单证费,然后可凭“小提单”和分单到码头直接提取货物,无须办理设备交接单。

提箱

  1. 货代凭小提单和拖车公司的“提箱申请书”到箱管部办理进口集装箱超期使用费、卸箱费、进口单证费等费用的押款手续。
  2. 若押款人不是提单上所注明的收货人,押款人必须出具同意为收货人押款并支付相应费用的保证函(保函)。
  3. 押款完毕经船代箱管部授权后到进口放箱岗办理提箱手续,领取集装箱设备交接单,并核对其内容是否正确。
  4. 收货人拆空进口货物后,将空箱返回指定的回箱地点。
  5. 空箱返回指定堆场后,收货人要及时凭押款凭证,到箱管部办理集装箱费用的结算手续。

提货

  1. 货代或收货人凭小提单,联系拖车去船代指定的码头、场站提取货物。
  2. 押款人到箱管部办理集装箱押款结算手续。

注:拼箱货需要到船公司或船代理签取散货分提单(分单),提货时用小提单和分单到码头提取货物。